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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反思:社会管理价值体系的建构”论坛综述
        2012-07-30

 

 

2012年中国社会学会年会“实践与反思:社会管理价值体系的建构”分论坛,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学生活方式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

2012715分论坛顺利召开。分论坛共征集参会论文28篇,10位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42位学者参加了分论坛。论坛分为两个主题单元,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培林、张翼,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苏国勋教授分别为“从社会建设角度看社会管理”和“从社会理论角度看社会管理”两个主题单元做了基调发言;论坛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郑莉教授、刘军教授主持,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苏国勋教授、郑莉教授进行评论。具体情况如下:

一、论坛基调发言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李培林研究员:“社会管理”概念的提出与意义

2004年,中央某份文件中首先出现了“社会管理”这个概念,并把“社会建设”等同为“社会管理”。在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社会管理被看做是社会建设的一部分,而且是民生建设的一部分。可以看出,这些是对此概念的狭窄理解。2009年,原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国家行政学院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将社会管理概念的外延扩展得更大,将“社会管理”变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概念。2011219,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了关于社会观的重要讲话,“社会管理”概念的外延被扩大了,将“两新”组织的管理、网络舆情、价值体系与道德秩序等等都放在这个概念中。

我们当前使用的“社会管理”概念无法和西方学界交流。我们将“社会管理”翻译为”social management”,但这个单词不是西方既有的该有的概念。西方谈治理用的是”government”,取“治理”之意。 在西方,“社会治理”是有严谨界定的概念,相较而言,我们目前所使用的“社会管理”则不是那么严谨用。另外,我们“社会管理”提出的口号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中国不论搞市场还是搞管理都是有党政牵头,这与西方是不同的。

应该肯定的是自“和谐社会”提出以来,直到现在的“社会管理”,这的确促进了社会学的学科发展。一方面,以广东省为例,省委书记汪洋的思路是将政府可做可不做的,且社会能做并能做好的,就放手让社会去做。这是与我们学界的思路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将这个本土化的概念做好,也可以将这个概念“出口”到西方学界,引起他们进行研究、比较的兴趣。

2.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翼:如何理解“社会管理”概念

“社会管理”是一个新词。国内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主要分为两派:其一是坚持应该由党委对社会进行管理,这派观点以中宣部参与“马工程”建设的学者为代表;另一派学者的观点则致力于把社会做强,让国家放松对社会的管理,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多是我们社会学界的。

 我的观点是社会管理既不是国家管社会,也不是企业办社会。第一,社会管理不是国家管社会。国家去管该管的,不该管的则不要管。但我们的学者在现实的实践中却恰恰强化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我们让国家出钱、让国家搞机构、让国家扩张其职能来做这些事。这样迟早会将“社会管理”这件事儿废掉。第二,也不是让企业管社会。不论是在重庆、还是在北京,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在动员企业将一些维持社会稳定的事情由企业来做,这样就又将我们带回到了“单位制”的状态下。

我希望我们学界的人不仅要在实践上践行,更要在元理论层面上明确什么是社会管理,这样才明白什么是社会应该做的,什么是社会不应该做的。作为学者应该让党和政府明确什么是社会、什么是社会管理。

3.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苏国勋教授

1)社会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社会性问题。社会学自产生开始就讲社会学主义、社会实在论,这是一种整体论的思想。其优势就在于它对社会性的强调,并且是从整体上来理解社会,而不是用碎片化的观点。但是,我们学科现在的分化却相当严重,已经到了有什么样的生活领域,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学。对于我们这个学科,不论是分化还是整合,都要有个度。而这个度就是不论分化还是整合,都要以不能够妨碍我们学科对“社会性”的完整理解为限。超过了这个度,肯定是有问题的,因为社会性是我们这个学科安身立命之所在。

对于社会性的理解,从我们这个学科讲需要把握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功利性的个体保存,另外一个维度是道德性的集体制约。离开了这两个维度就不是社会学。这两个维度也形塑了后来学科中个人社会这个二元结构。早期的思想家一定是在这两个维度上研究社会,他们要么强调个体自由,要么强调社会制约。因此我们讲社会管理就是要在这两个维度上管理,对人的社会性管理,二者不可偏废。这个社会要发展成健全的社会,既要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这是讲个体自由,是功利性的;又要个人存有道德性的,因为既然是社会的人,就不是单个的人,那么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人就要受到其所生活群体的制约。因此功利性和道德性、自利性和群体性二者不能偏废,两个维度之间的张力构成社会性,否则不是社会学所讲的社会性。

2)社会学学科对我们现在社会生活的纠偏作用。

我们要正确理解社会中公平和效益的问题,首先就要正确理解现代性中理性的悖论。工具合理和价值合理在理论上是抽象的、分开来认识的,但是在实践领域是和在一起思考的。因此只讲分、不讲和是一种理论的抽象,但现实生活中却从来是合而不分的。纯粹的概念只能在理论上存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纯粹的概念。因此不要用理论概念来套生活,因为二者之间是有差距的。在现实中,行动者的任何一项行动都必然考虑了这两个方面。

另外我们还要回答形式合理同实质合理的问题。这对矛盾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张力的进一步深化。面对现实的社会问题,社会学必须给出自己的回答。但如果仅仅关注工具手段和程序的合理,做到极致也就是把社会学当成认识社会的有用工具而已,这并不是全部的社会学。我们的任务应该是如何把目的手段的合理性行动变得具有道德意义、伦理意义,使目的合理性的事实认识对实践的价值判断产生影响,并成为独立、健全人格的依据。通过这种目的合理性认识,使行动与道德责任相连,使个体自觉过上既符合理性,又符合道德的生活,真正做到中国学科中所讲的身心一致、体用一致、知行一致。这才是社会学的意义!我们的学科理应成为作为培养合格公民教育的重要一环!

二、论坛主题发言

1. 哈尔滨师范大学冯毓云:后意识形态环境下的政治表现的新形态

当前政治表现的新形态由总体的宏大政治转向微观政治。微观政治致力于差异和偶然的政治规划的实施,通过民间叙事、民俗叙事、身体叙事、网络叙事、身份叙事、福利叙事、民主叙事等等微观的政治叙事表达芸芸众生的政治体验、政治诉求、政治身份的建构,以实现其民主的渴求。今天,我国的政治和社会管理所关注的农民工、边缘弱势群体、医改、网络媒体、社区等等问题,是向微观政治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值得认真总结经验。

2.黑龙江大学曲文勇: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将管理“回归”社会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基础,是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主要内容。近年,我国社会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个主要原因是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即社会的管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办法是秉承“小政府、大社会”的法治原则,让社会管理回归社会。将管理“回归”社会是社会管理的核心理念,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核心理念的直接贯彻与体现。

3.南京理工大学程倩:非政府组织兴起后的社会生活

全球化、后工业化背景下,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带来的是从社会类型到组织形态、从社会构成到社会治理方式等一系列的变化,带来了新的生活方式和组织形态的缕缕曙光。检视中国社会双重转型中非政府组织正在兴起的现实,从社会理论层面认识这一现实带来的种种因素,特别地从社会生活视角厘清可能的变迁,既是理论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的热门议题,更是一个具有前瞻意义的公共管理问题,值得做出探讨。

4.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刘倩南街村的启示——田野实践与反思

本文是对多年田野实践经验的梳理反思。在与艾滋病村和偏远山村的现实境况的比较中,重新审视“南街现象”,剖析南街模式走向专制政治之要害和南街村作为获得谈判资格的现代法人企业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主张超越意识形态“罗生门”,回归常识,在历史的演进中考量变革现实,强调田野实践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不可或缺的意义。

5.厦门大学胡荣:社会资本与农村居民的幸福感

本文运用厦门大学社会学系2009年在江西泰和、崇仁、福建寿宁和江苏太仓4个县市农村的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了社会资本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社会网络和信任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社团参与诸因子对幸福的作用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6.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田翠琴论社会管理创新的三大价值取向

社会管理创新有三大价值取向:以人为本是其核心理念、公平正义是其基本原则与价值目标、日常生活则是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领域新选择。以人为本是社会管理的核心理念,它体现于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在强调“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社会管理理念和价值取向的同时,社会管理还应加强对人的“生活领域”或“日常生活”的社会管理。

7.北京行政学院王雪梅副教授:首都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模式案例研究

流动人口聚居区是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一种社区类型,新的社区生态伴生一系列社会管理难题。地方政府(北京)在工作实践中推出两类不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社区整体改造,拆除重建,二是社区环境局部改造,实施“封闭式”管理。“唐家岭”改造和“大生庄”社区化管理是其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对两案例的分析、比较,深入思考流动人口聚居社区的形成机理、问题成因,探求基层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合理路径。

三、论坛学术点评

1.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苏国勋教授:社会学研究要关注中国社会现实

中国社会现在仍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因此还不涉及后现代的问题,这是我们需要清楚的研究背景。我们对待传统的态度应该是继承所需要的,摒弃不合时宜的。一方面,完全用西方后现代性的理论来描述我国情况可能会产生一些偏颇,另一方面,我们还是可以从后现代理论中有所汲取的,例如它在方法论中的批判精神;但其它的一些内容,比如解构、消解意义则未必能够替代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文化之国家的自己的文明。

关于非政府组织概念和公民社会概念一样,是在二战冷战后的重兴的西方社会的概念。中国社会没有公民社会这个传统,但中国传统社会中确有自制的印迹。传统社会中的皇权只在中央发挥作用,官僚体制的权力并不能深入到乡村,而真正地方生活的维系是靠乡绅在其中起主要作用。我们可以借用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但并不一定要就要用这个概念代替中国的现实。

2.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郑莉教授:社会秩序的建构一定是内生的秩序

今天我们论坛的讨论内容丰富。在研究形式上既有抽象的理论思考,也有具体的经验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有个案研究,也有量化分析;在关注的现实问题既有从社工的角度关注社会管理,也有社区治理模式。根据各位学者的发言,我思考的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从霍布斯以来,社会秩序的建构一定是内生的秩序,而不是外在的、强加给我们的秩序。而内生秩序的建构一定离不开个体权利的问题。我们今天的学者在谈中国社会时,不再是保卫社会,而是社会的生产,我们要把这种公民权利培育出来,所以这也是我们谈社会管理时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其二是:今天也有老师谈到了管理机制的问题,但这有多少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我们谈管理是否应在国家、市场、社会三方互动关系中来寻求社会以及社会管理的定位。所以,我们再谈具体的社会管理问题的时候,更应考虑如何关注社会的内生秩序,而不是外在秩序;如何关注个体自由与群体道德规范之间张力的问题,这为我们理解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一种研究近路。

 

    最后,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刘军教授等学者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2012年中国社会学会年会“实践与反思:社会管理价值体系的建构”分论坛顺利结束。